通知
广大市民朋友: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自年8月25日下午起,开具不宜接种新冠疫苗证明地点调整如下:
1、本部院区和妇婴院区自8月25日下午起,不再设置新冠疫苗接种审核门诊,审核业务由渤海院区承担。地点在渤海院区门诊住院大楼一楼,审核时间每天下午1:30---5:00。
2、本部院区已网上预约人员,请自行前往渤海院区,重新挂号,诊查费9.6元。
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医院
年8月25日
盘锦辽油宝石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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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很多颈椎病患者是工作中的人们,这都是由于他们长期处于同一姿势,而导致……【查看详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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