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具不宜接种新冠疫苗证明地点变更的通

时间:2022/1/26 0:11:25 来源:颈椎病_颈椎病的预防与诊疗 作者:佚名

通知

广大市民朋友:
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自年8月25日下午起,开具不宜接种新冠疫苗证明地点调整如下:

1、本部院区和妇婴院区自8月25日下午起,不再设置新冠疫苗接种审核门诊,审核业务由渤海院区承担。地点在渤海院区门诊住院大楼一楼,审核时间每天下午1:30---5:00。

2、本部院区已网上预约人员,请自行前往渤海院区,重新挂号,诊查费9.6元。

给您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
医院

年8月25日

盘锦辽油宝石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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